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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纠纷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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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湖北武汉市的俞某和凌某在家人的介绍下相识。此前,双方都有过婚姻经历,希望老了以后,能互相有个照应,于是组建了新家庭。十余年间,双方因各种琐事争吵不断。后来,俞某因为中风后需要静养,实在受不了和妻子凌某一见面就吵架。在2016年的一天,俞某打电话找女儿将自己接走。



被执行人俞某的女儿:我爸跟我打了五个还是七个电话,就叫我过去。我过去之后,我觉得可能有点像“逃跑”一样。他直接拿着东西跟我走了,但是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俞某的女儿告诉记者,父亲坚决不愿意和凌某居住。后来,凌某还经常来骚扰他们。在一次争执中,双方还打起来了,导致父亲压缩性骨折。外加财产分割意见难以统一,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闹上了法庭。



被执行人俞某的女儿:凌某当时说,你要离婚就净身出户,她就一直跟所有亲戚说,可能是我从中作梗,想跟她争财产,所以把我爸抢走了。
根据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凌某需向俞某支付82万余元房屋补偿款,但凌某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21年年初,俞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可此时,凌某提出了执行异议,说早就过了申请执行的两年期限。



俞某的女儿向记者解释,她并不清楚申请执行有两年期限,今年1月份时,父亲俞某的身体每况愈下,当时她并没有去计较钱的问题。直到后来父亲进了ICU,手头无钱治病,这才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员立即对案件进行核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而俞某的案子距离判决生效已经有三年多,确实超期了,法院是可以不受理执行申请的,但考虑到俞某病重的情况,执行员没有驳回,而是采取了新的执行方案。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党浩凯:我们考虑到涉案的金额比较大,我们从电话沟通当中发现,被执行人(代理人)实际上希望这个案件能够促成和解,而不是激化双方的矛盾。
7月1日,执行员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反复沟通后,涉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申请执行人俞某同意放弃被执行人凌某给付的82万元财产分割补偿款,同时凌某也对于在离婚当中没有取得产权的未进行分割的一套房子放弃了权利。



至此,这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执行完毕。最后,法官也提醒,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当事人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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